非法集资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非法集资案高发频发,发案区域、涉及领域逐渐蔓延扩散。非法集资活动已经从以往的民间借贷、原始股发行、房地产项目等形式逐步包装披上“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等形形色色外衣,非法集资形式多样化、手段隐蔽化、操作职业化、网络化趋势明显,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常见手段和类型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
具体表现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利用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非法集资7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谎称民营银行的牌照,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发售虚假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旗号,诱骗群众向指定账户汇入资金,然后携款逃匿。
4、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P2P),虚构投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5、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引诱老人“加盟投资”。
6、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7、通过各种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募集资金。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认识,对各类投融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抵制高息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务必牢记,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