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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信托金融知识进万家 | 这些关于非法集资的警示案例,你知道吗?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20-09-11 16:06:27浏览次数:8835次

这些关于非法集资的警示案例,你知道吗?

您是否觉得非法集资离自己很遥远?今天,国通信托将向您分享三个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您关注潜伏在我们身边的非法集资风险,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案例一:

某保险代理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

某保险代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上海、浙江招聘400多名保险代理人向4000余名客户违规推销保险产品,将20年期的保险产品虚构为年收益率10%左右的1至3年期的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取的资金谎称为该公司代理销售的20年期寿险产品的保费,通过保险公司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现,骗取金额13亿余元。

2015年,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警示:您作为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服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电话回访等工作。

案例二:

某有色金属交易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某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有一款明星产品。该产品具有资金随进随出、年化收益约13%、每日结息实时到账的特点。此产品丰厚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参与。自2015年4月份开始,投资者发现无法取回资金,该公司逐步限制了交易;2015年7月,投资者存放在该公司账户的个人资金也遭到“冻结”。20多个省份的22万名投资者的430亿元资金难以讨回。

2019年3月22日,法院一审宣判,该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亿元;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万元,罚金50万元。

案例警示: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18年6月14日举行的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指出“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高收益代表高风险,天上掉馅饼,地下有陷阱。

案例三:

某寿险公司从业人员违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案

2015年9月底,某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保险代理人参与销售的理财产品出现了兑付危机,该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倒闭。上百名投资者聚集在北京金融街向该保险公司维权,投资者表示,以为是该公司的保险产品才买的,合计60亿元投资款不翼而飞。该保险公司回应称,业务员私下违规推介该理财产品的规模约为1亿元左右,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目前,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已受理该案,案件正在侦查办理过程中。

案例警示:您在投资理财前,不仅要知晓打算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属性,还要确认理财产品发行人、销售方是否取得发行、代销资格。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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