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间借贷日益活跃,有效提高了社会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同时一些行业乱象甚至违法犯罪活动频发,其中“套路贷”最为典型,其主要指以借贷为手段、通过组织化运营恶意侵占借款人财产或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套路贷”严重扰乱金融、治安秩序,严重危害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具体呈现以下特征:
(一)“虚”——制造民间借贷虚象。借方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借款,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过程,而借方又急需周转资金或者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贷款,这给了“套路贷”可乘之机。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骗取借方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方的合同。
(二)“骗”——故意迫使对方违约。犯罪嫌疑人会编造借口,制造“逾期陷阱”,迫使对方违约。为了给下一步“平账”创造条件,贷款公司会故意迫使对方违约,然后要求借款人全额偿还数倍于本金的虚增债务。
(三)“转”——层层转单垒高借款金额。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嫌疑人介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数额更高的新借款合同“以贷还贷”,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这就是所谓的“平账”。一般是由另一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代替借方偿还第一家公司的债务,借款人再与其签订更高金额的借款合同,以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广大市民远离非法放贷,需要牢记“三要三不要”:
1.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2.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虚假宣传广告。
3.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非法放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卖车、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每一位市民都需要擦亮双眼,防范陷阱,提防“套路贷”,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