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本期,我们来谈谈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一、什么是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案例简介
聊某是某保险公司的客户,2009年投保了一份分红型保单并每年正常缴费。后来,聊某在保险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后台验证了身份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后,申请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为3.5万元,贷款期间为六个月。然而,在贷款到账后,聊某接到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邀请她去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进行资金管理。聊某在该公司的指导下将贷款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并前五个月如期收到返款。但随后,返款停止,聊某发现该公司和工作人员已消失,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已受理聊某的报案材料,案件正在侦办中。
三、案例分析
1、身份验证与漏洞:聊某在保险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后台进行了身份验证和人脸识别,这一环节本身应该是安全的。但后续电话邀请中,聊某未对自称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轻易相信了对方的身份。
2、资金管理陷阱:聊某在未经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将贷款资金转入一个非官方指定的账户,这一行为存在极大风险。正规的金融机构通常不会通过电话邀请客户参与资金管理项目,更不会要求客户将资金转入非官方账户。
3、贪利心理:聊某在前五个月收到如期返款后,可能产生了贪利心理,未及时警觉项目的风险性。
4、缺乏风险意识:聊某在整个过程中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未能对涉及资金安全的事项进行充分调查和核实。
四、风险提示:
1身份验证:在接到涉及资金安全的电话时,务必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相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
2、资金安全:不要将资金转入非官方指定的账户,避免参与不明来源的资金管理项目。
警惕贪利心理:在面对可能的利益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警惕潜在的风险。
3、提高风险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对涉及资金安全事项的风险意识,避免因疏忽而遭受损失。
五、小贴士:
侵害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的表现还有以下几种情况,也需金融消费者注意:
1、非法集资:部分金融机构或人员可能利用虚假的投资项目、高额回报的承诺等手段,吸引消费者投入资金,最终卷款逃跑或造成投资损失。
2、诈骗行为:金融机构或人员可能通过欺诈手段,如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发送虚假信息等,诱导消费者转账、汇款或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消费者资金被盗或信息泄露。
3、违规销售金融产品:金融机构或人员可能违规销售金融产品,如未经授权销售非本机构的产品、销售虚假或夸大其词的金融产品等,导致消费者投资损失。
4、不当收费:金融机构可能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如过高的手续费、管理费等,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益。
5、未经授权擅自操作:金融机构或人员在未经消费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操作消费者的账户,如擅自更改密码、转移资金等,导致消费者资金损失。
6、泄露客户信息: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能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导致客户信息泄露,给消费者带来财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