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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之知情权

原文出自:本网发布时间:2024-03-07 10:18:56浏览次数:6258次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的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之一。具体来说,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一、案例概述:

以保险行业为例,2019年,某人寿保险公司通过某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微信平台销售一款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宣传页面显示“首月0元”“限时特惠 首月立减100元”等内容。然而,实际上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得到了保费优惠,而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面的11个月。这种宣传方式给消费者造成了少交保费的错觉,属于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利用“限时特惠”等宣传手段,给消费者造成了保费优惠的假象。然而,实际上消费者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优惠,只是将全年的保费分摊到了后面的月份。这种行为违反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原则,没有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披露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也没有充分提示风险。

三、风险提示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当保持警惕,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自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诚实、准确、全面的方式向消费者披露信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当消费者发现自身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金融消费者还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了解金融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理性决策。同时,金融机构也应当加强风险教育,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